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肇庆高新区2024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资金项目申报评审以及2023年度省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类)项目结题验收评审等工作,现决定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第三方评审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肇庆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验收评审服务
二、承担评审项目服务内容
(一)对2024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市场监督管理)资金项目“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材料开展评审工作。
(二)对2023年省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类)项目共4项开展结题验收评审工作。
以上评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形式审查、评审程序安排、评分表设计、项目分组、专家遴选、评审组织实施和评审结果报告等。评审专家需从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家库抽取,遴选5名专家,其中财务专家1名。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申报单位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四、报名单位条件
(一)在肇庆市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评审、评价、验收等服务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评审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符合报名单位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与项目相匹配的工作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及职称、同类项目案例的合同、工作方案)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出具材料真实承诺书,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6月6日下午5点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密封完好,封口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联系人:朱苑玲,联系电话:0758-3982721),逾期不予受理。
七、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取1家单位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附件:项目评审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肇庆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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