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倍增计划”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后补助项目
二、补助条件及总额度
对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依法在国家知识产局办理了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登记,并在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支付了利息的企业进行补助。我局将根据收集到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评估费用和银行贷款利息数额,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后补助。
三、申报材料
1.《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利息)》、《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评估和保险费)》;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出质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证书复印件;
5.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6.贷款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
7.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凭证复印件;
8.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支付利息明细表;
9.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
10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11.知识产权评估合同复印件、知识产权评估费、保险费等票据复印件;
12.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实际情况,分别填写附件1、2,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佐证材料),签字盖公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装订采用胶装,需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
(一)报送份数和要求:《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及项目佐证材料纸质资料一式贰份,报送至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书面审核。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scjgj_zscqcjk@zhaoqing.gov.cn。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材料受理时提供原件查验。
(二)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17:00,未按时提交视为审核不通过。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五、联系人及方式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李永全,电话:2899818。
附件:
2.肇庆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申报表(评估和保险费).doc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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